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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資訊處-資訊服務

【轉知】教育部來函請本校師生使用正版教科書(含二手書)

一、依據臺教高(一)字第1030044836號函辦理。

二、為加強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,請本校師生遵守著作權法規定,務必使用正版教科書(含二手書) ,勿非法影印書籍、教材,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。

三、請踴躍參考運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有關「教育宣導」資料,網址:http://www.tipo.gov.tw/np.asp?ctNode=6975&mp=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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