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教育部來函請本校加強校園宣導智慧財產權觀念
一、依據臺教高(一)字第1030045885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參考運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有關「教育宣導」資料,網址:http://www.tipo.gov.tw/np.asp?ctNode=6975&mp=1 。
三、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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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臺教高(一)字第1030045885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參考運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有關「教育宣導」資料,網址:http://www.tipo.gov.tw/np.asp?ctNode=6975&mp=1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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